2025-05-30 22:55:00应用资讯互联网
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企业融资部在5月29日发布的一份声明中指出,PoS网络中的“权益质押活动”并不构成《1933年证券法》第2(a)(1)条或《1934年证券交易法》第3(a)(10)条所定义的证券发行与销售行为。这意味着,参与此类权益质押活动的个人或实体无需向SEC注册,也不需要适用注册豁免条款。这一声明为加密资产领域的合规性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方向。
该声明具体涵盖了三种常见的协议质押形式,包括节点运营者使用自有加密资产进行的“自我质押”,资产持有者通过第三方节点运营者完成的“自我托管质押”,以及由托管机构代表客户出借加密资产并进行质押的“托管安排”。这些形式的权益质押活动均被认定不属于证券发行范畴。
声明进一步强调,“权益质押奖励是PoS网络根据其底层协议给予验证者的服务回报,并非来源于他人创业或管理努力所带来的利润”。这一表述有助于厘清权益质押的本质属性,同时也为相关参与者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法律依据,推动了加密资产行业在法规框架下的健康发展。